建筑工程分包安全责任协议书

总承包方: (简称甲方)

专业分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从严管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操作人员的生命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为零。

2.重伤为零,轻伤控制在1‰以内。

3.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4.机械设备事故率为零。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率达到100%,文明施工达标率100%,优良率80%,必须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二、 总承包方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3.负责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三、专业分包方责任:

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2.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3.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负责对自有全人员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上岗作业。

5.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坚持施工现场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重大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工程项目部和项目经理。

6.按规定向劳务人员发放生产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务人员正确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7.分包方应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场地清,现场垃圾及时清理并运出场外,如不能及时清运发包方负责清运,费用承包方承担。

8.施工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周必须参加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检查。

9.若施工时需要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总承包方同意,办理移交手续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必须恢复安全防护设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