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住宅产权证书。在城镇购买商品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前,取得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两个红本本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按照“地随房走房地一体”原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一个红本本儿,记载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房地”两项不动产权“二合一”的法律凭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继续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样本(图片来自网络)

关于城镇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上面记载的国有建设土地(城镇住宅)使用年限为70年。那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不是都是一样的呢?可以明确地说,根据用途其使用期限是不一样的: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学文化文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50年。

不动产权证内页(图片来自网络)

关于城镇住宅用地到期后该怎么办。

上图中的陈姓权利人,房屋建筑面积129.53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07.16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22.37平方米),位于第04层(总17层);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50.76平方米,使用期限自2023年8月19日开始,共计70年至2083年8月19日止。大家,包括陈姓权利人在内,都很担心,城镇住宅70年的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是不是要被收回来哦?是不是还要缴费哦等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一是自动续期。不管产权人是否缴纳住宅建设用地的续期申请,都是依法自动续期,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违法收回。二是是否缴费。住宅建设用地续期费用的减免或者缴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规定,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无权制定住宅建设用地续期费用的减免或者缴纳。三是续期费用性质。城镇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如果依法应当缴纳续期费用而未缴纳,由于续期费用为债权性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催缴,但是不得违法收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看出,《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的规定是最大的民生条款,惠及7.7亿城镇常住人口,深受广大人民欢迎!

城镇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