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了10万元的高利贷,砸锅卖铁都还不上了,催收弄得我家无宁日了,我该怎么办啊?”

在这种小贷论坛或是社群里,经常可以看到类似上面的求助信息,借款人借了一笔高利贷,还不上,利息很快超本金了,被催收之后,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当然,欠债还钱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前提是,只有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新民间借贷法》规定,年利率超过36%以上,不受法律保护,可以界定为“高利贷”。

一、如何判断借款是否为高利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进一步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这一规定可作如下理解:

1. 超过36%的利息直接无效,债务人可以不还,如果已还,可请求返还或冲抵本金,这一点可以向法院起诉来寻求保护。

2. 24%——36%的部分属于自然之债,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一部分的利息,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的,法院不会支持。但是如果已经归还的部分则不能再要回来。

3. 24%以下的利息法院会支持。

可见,如果计算得出自己的贷款利率超过36%以后,那么即可判定为高利贷,超出的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二、本金和利息是不是都不需要偿还?

即便是高利贷,本金也是必须要偿还的,法律只是帮助债务人把利息降低,将高利贷变成合法债务,不再按照高利贷的利率来计算。据此,债权人所应承担的仅仅是高利不受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本金及合规的利息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必须履行归还义务。

举个例子来讲,如果你借了10000元的高利贷,那么一年内,只需要归还10000元本金和贷款利率为24%,最高2400元的利息即可,多出的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所以,那些觉得高利贷就不用归还本金和利率的想法,也是错误的。

三、遇到高利贷如何申请法律保护?

上文其实已经讲过,碰到高利贷了,只需要协商偿还贷款本金及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即可,不需要支付额外利息。

但是,高利贷往往和暴力催收相连,借款人如果协商不成,那么一定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报警,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第二,据理力争,减少利息支出。

另一方面,刑法中虽然没有高利贷这一罪名,但如果高利贷机构是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来放高利贷或通过非法集资以后来放高利贷等等,则是违法犯罪行为,债务人可以及时举报,利用法律武器和高利贷机构周旋,保护自己的权益。

无论怎么讲,借高利贷维持自己的资金周转,解决现金流难题,都是饮鸩止渴,借款人通常会从一个困境,跳到一个更大的陷阱之中,所以,还是奉劝大家,珍爱生命,远离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