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更正一点,构成醉驾的话,所罚的1万元并不是罚款,而是罚金。

罚款与罚金,一字之差,但是含义是完全不同的。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的行为,而罚金则是刑法的一种刑罚。

我国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罚金就属于附加刑的一种。罚金可以并处,可以单处,这都属于刑罚。

比如,有些罪名可能涉及到单处罚金。即便只是单处罚金,公安机关也无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单处罚金也是一种刑罚,也存在犯罪记录,而且存在受到刑罚处分的记录。

2.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在醉驾刚入刑的时候,很少有判处缓刑的,更别提免刑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了,刑法设立该罪的目的基本达到了,那么,刑罚也就没有必要再执行的那么严格了。

毕竟,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都可以判处缓刑。那就别提最高刑期只为拘役6个月的危险驾驶罪了。

3.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醉酒驾驶案件都会判处缓刑的,比如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的情形,或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形,属于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从重情节,一般是不会判处缓刑的。

不过,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节是可以判处缓刑乃至免刑的,接下来我们就来说一说:

一是酒精含量比较低的。醉驾的标准是80毫克/100毫升,但是,有些人酒精含量只有八十点几毫克,对于这种情形,如果判处拘役实刑,显然有些过分。毕竟,如果再晚几分钟抽血,有可能情况就不一样了。

因此,在当前实践中,很多省市都明确规定酒精含量在多少以下可判处免刑(如辽宁地区130),在多少以下可判处缓刑(如辽宁地区180)。

二是存在短距离挪车等情节特别轻微的行为的。还包括在行驶车辆或人特别少的时间地点,行驶距离较短的。

毕竟,醉驾主要打击的是那种可能会对其他人或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行为。而如果只是短距离挪车,或者半夜在乡村小道上行驶的话,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的。

三是存在紧急避险等必要情况的。比如身患重病,而叫救护车又来不及,还没有其他人员开车。这种情况下构成犯罪当然是没有什么异议的,但是完全可以从轻处罚,判处缓刑乃至免刑。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最好先打电话,在公安机关做个备案。

4.对于以上情况,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话,当然是没有罚金的。

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对于符合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条件的,检察院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处理,这种情况自然也是没有罚金的。

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便是免于刑事处罚了,并不代表行政责任也能免除,5年的驾驶资格是肯定是要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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