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又要离婚的财产分割和初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在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一般是平均分配财产,但是会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网友咨询:

再婚夫妻又离婚了,财产应该怎么分?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再婚又要离婚的财产分割和初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在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一般是平均分配财产,但是会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解析:

再婚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简介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9年,是东莞市最早成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现已建立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和专业化的团队作业模式,秉承“诚信为先”的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