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不像恋爱,真正步入婚姻后,就不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当单纯的感情遇到柴米油盐家庭琐事,各种问题也就接踵而来。很多美好的爱情,转移到婚姻中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现实太骨感。

这时,离婚也就成了大家常说的代名词,提到离婚,随之而来的就是婚姻纠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离婚意见不一致等问题,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去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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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激发,选择离婚

袁女士和她的前夫因工作相识,相识后快速进入甜蜜的恋爱期,恋爱期间,她的前夫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两人恋爱一年后,选择步入婚姻。

当结婚后,才发现,婚姻和恋爱完全不一样,尤其在孩子出生后,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二人更是矛盾倍出,经过协商,袁女士和前夫于2023年协议离婚。

但是当时孩子还小,离婚的家庭对孩子的影响很大,通过身边亲人的调解,两人于2023年复婚,可是好景不长,两人再次因为家庭琐事,每天无尽的争吵,并且从复婚后直至今年再次起诉离婚前,袁女士和前夫都是分房间居住,再无夫妻之实。

并且双方已经没有信任可言,这段婚姻中,没有了爱情,剩下的只有猜忌和争吵,袁女士实现忍受不了这样的婚姻,她于今年初,再次提出离婚,可是她前夫的态度始终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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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元甲,起诉离婚

无奈之下,袁女士决定寻求律师的帮助,经过朋友介绍,她来到元甲律师事务所,元甲律师团队了解她的状况后,立刻用最短的时间立案。

在此期间,李律师多次与男方沟通,男方提出要求,要与袁女士见面谈,但是袁女士不愿再面对前夫,选择直接通过法律解决。

袁女士的诉求是要求离婚,并且获得孩子抚养权。开庭当天,李律师抓住男方可离不可离的心态,发现男方也是在意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李律师通过男方的态度以及他说的话加以引导,成功把案件的焦点从不同意离婚引到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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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女士获得抚养权,发微信感谢元甲

在孩子的抚养权方面,李律师是非常有信心孩子能够判给袁女士的,首先,袁女士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抚养孩子并不成问题,再者孩子太小,是离不开妈妈的,并且男方还有一点是吃亏的,他并没有请律师。

在经过新一轮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辩论上,男方说了很多自认为对争夺抚养权有利的话,其实很多都是不利的点,李律师抓住这些点一一予以反驳,并在庭后提交了本次案件的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一审一次判离,袁女士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袁女士也发微信对李律师以及元甲律所表示感谢,她说:“辛苦了,整件事我犹豫过,彷徨过,最终还是选择离婚。自始至终是你给了我非常大的支撑,这段婚姻,负累的不仅仅是自己,更是周遭的亲人。”

元甲律师寄语:

离婚,不代表一定是不幸,有些婚姻,可以给你带来幸福。而有些婚姻,只是枷锁,脱离枷锁,才能开始新生活。但是做任何决定前,一定要慎重,可以找律师咨询,元甲律所会竭尽所能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附:本案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