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6月12日讯6月12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申请受理相关情况的通告》,《通告》称,根据济南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63号)、《关于印发文件的通知》(济房政字〔2023〕32号)有关要求,现将济南市2023年政府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办理《济南市2023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2023年7月18日。7月18日17时,申报办理《济南市2023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以下简称《收入认定凭证》)截止,其中网上办理同步截止,以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取得《收入认定凭证》的,请在5个工作日内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二、申请范围

申请2023年济南市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家庭户

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二)单身人员

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985元(含);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及单身人员住房的认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63号)的规定执行。

三、申请渠道及所需材料

(一)申请渠道

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办理:

1.现场申请

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含市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取得《济南市2023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2.网上申请

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

2.市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经十一路62号电话:81271505

电子邮箱:shizhongzfbz 163.com

3.槐荫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北小辛庄西街59号电话:87086036

电子邮箱:huaiyinzfbz 163.com

4.天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制锦市花店街6号电话:81912156

电子邮箱:tianqiaozfbz 163.com

5.历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山大北路87号电话:88112890

电子邮箱:lichengzfbz 163.com

6.长清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清河街1826号电话:66589865

电子邮箱:changqingzfbz 163.com

7.南部山区管委会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地址:历城区柳埠街道柳埠3区309号

电话:88112725

邮箱:nanshanzfbz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