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刑法学的发展,刑法学方法论的应用也逐渐广泛。作为刑法解释之一的刑法体系解释在刑法学方法论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法体系解释相比其他刑法解释,强调的是刑法规范的协调性、逻辑性。刑法体系解释要求解释刑法某一具体法律条文时,应将其放置在整个法律体系范围内,理解分析其具体的含义,以便更恰当的理解刑法具体条文。刑法体系解释可以避免断章取义、孤立的理解刑法条文,不仅有利于作出妥当合理的解释结论,而且也有利于实现刑法的正义。目前国内刑法体系解释的研究成果还不是十分丰富,主要集中表现在刑法体系解释的概念介绍,功能阐述,范围界定以及适用规则几个方面,也有学者通过结合案例的方式对刑法体系解释的具体运用进行分析。刑法体系解释的核心内容包括体系的参照范围以及刑法体系解释的适用规则问题。目前来看,有关于体系参照范围的界定并没有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体系解释是否只要求刑法内部协调,还是要求也要和其他部门法协调,或是与宪法协调,这是对刑法体系解释的研究重点之一。另外合理运用刑法体系解释适用规则可以有效避免刑法用语随意解释,才可以真正实现刑法体系解释的价值。因此对刑法体系解释进一步深入研究不仅有助于刑法体系解释理论的发展,更有助于完善刑法体系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

因此,本文在对国内外有关刑法体系解释的研究进行分析梳理之后,通过案例引出体系解释,然后从体系解释的本体理论出发,分析刑法体系解释的基本理论、适用规则等问题,对每一个问题的争议点进行解构和分析,进而构建一个刑法体系解释的初步研究系统。本文除导论和结语部分外,正文主要包含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问题的提出,主要介绍了三个基本案例--马乐非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王力军非法经营罪案、王立军叛逃罪案,三个案例在司法实践中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通过案例引出刑法体系解释,更能清楚的厘清其中的争议点进而将问题指向刑法体系解释。第二部分是刑法体系解释之概述,这一部分主要是介绍了刑法体系解释的基本概念、概念所涵摄的体系范围以及通过与目的解释、语境解释的比较阐述刑法体系解释的目的问题、语境问题。这三个问题是层层递进的关系,刑法体系解释的概念决定了体系解释参照的范围,刑法体系的范围又决定了刑法体系解释与其他刑法解释相比具有的独特价值。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刑法体系解释的适用问题。首先阐述了刑法体系解释的适用规则,为了最大化的发挥体系解释的功能,刑法体系解释适用应当要遵循体系解释适用规则。本文分别从刑法体系解释在同一法律内部的适用以及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适用两个层面来探讨具体的规则,同一法律内部适用的规则主要包括:同一律规则、相对性规则、同类解释规则、排他律规则。

不同法律之间的适用规则表现在空白罪状与刑法体系解释之间的关系。其次在这一部分,又结合本文第一部分的案例,分别分析每个案例所适用的刑法体系解释规则。最后讨论了刑法体系解释的适用功能。第四个部分主要探讨了刑法体系解释面临的难题以及完善。由于法律体系天生的不协调、不统一导致刑法规范体系并非是一个牢不可破的体系,因而体系解释所针对的法律体系也并非是完美无缺的。在刑法体系解释与其他解释方法的关系及位阶问题上我们应该明确没有一种方法是可以完全脱离其他方法而独立的操作,而且解释方法之间存在着位阶次序,但这种位阶次序并不是固定不变,而是一种相对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