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刑法》第十三条最后一句话明确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免于刑事处罚。《刑法》的处罚是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这就意味着题主所说的一般的寻衅滋事,如果没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的。但会受到其他程度较轻的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这就是很多“霸座者”为什么会收到行政拘留的原因)

《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司财务,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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