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购买食品的时候,肯定都非常注重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过期食品大家肯定是不会吃的。

那么商家销售过期食品,该受到什么处罚呢?这个《食品安全法》里面有明文规定,要被罚款5万以上。

既然有明确的答案,我这里为什么提出来这个问题呢?因为我在互联网上看到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市监罚字〔2023〕11号),大家可以百度搜索安市监罚字〔2023〕11号,第一个搜索结果就是政府网站的内容,可信度高。

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页面,如下图所示

大家最关心的应该就是罚款多少,这里罚款5000元,没有听错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是明文规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这种情况罚5万以上吗?怎么只罚5万的10%。

所以就需要探讨,此文发表自己针对“销售过期食品怎么处罚”的一些看法,请各位网友批评指正,本文包括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的区别和减轻行政处罚的尺度是什么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的区别

1、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的具体概念分别是什么?

我查阅了《行政处罚法》,没有找到从轻和减轻处罚的具体表述。

但是我仔细阅读了安市监罚字〔2023〕11号,里面有个文件《贵州省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于是我百度搜索《贵州省食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site:gov.cn。

我点开上图第一个搜索结果,我们找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这个文件,这个文件里面有减轻和从轻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

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下限以下(不含下限)的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中限以下(不含中限)、下限以上的行政处罚。

看了上述表述相信大家懂了,减轻就是假如法律规定罚款5万以上,那么5万就是下限,我们可以罚款49999元、49998元、49997元……越来越低,而且也没有规定最低可以低到什么程度。

“从轻就是在假如罚款5万以上10万以下,就可以罚款最轻的5万,但是不能5万以下。但是安市监罚字〔2023〕11号我觉得出现了瑕疵,大家可以去搜索看到“鉴于当事人安龙县……可以依法对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

这里用的是可以从轻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低于了5万。如果是误把减轻写为从轻,那么可以理解,如果不是,那么写这段话我确实不知道用来干嘛的?可以从轻,就是可以最低罚5万的意思,最后罚了5000元,罚款额度相差悬殊,联系不强烈。

这里我们要引入第二个问题:

2、怎么才能从轻行政处罚?怎么才能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有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上述法条比较笼统,从轻和减轻的条件没有区别开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则规定得比较具体:”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从轻行政处罚:……”、”第十四条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行政处罚:……”这个可以仔细看看。

二、减轻行政处罚的尺度是什么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五条

(二)减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下限以下(不含下限)的行政处罚。(三)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幅度中限以下(不含中限)、下限以上的行政处罚。

以上条文限定了一些,但是还是不明确,我们百度搜索州食药监法发【2023】16号)附件:自由裁量基准.zip site:gov.cn点开第一个搜索结果,下载《自由裁量基准》这个文件。

我们点开食品自由裁量基准.xls,我们找到下图的内容

符合减轻处罚条件:

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5000元-5万(不含)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1-10倍(不含)罚款

这个就比较明确了,罚款5000元可能是这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