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乙方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已经(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为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范畴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任何非公开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信息,包括:

1 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函电等;

2 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需求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人力资源档案等;

3 其他信息:包括甲方依照有关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和甲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当履行如下给付乙方保密与竞业禁止补偿金的义务:

1 甲方给付乙方保密与竞业禁止基本补偿金,基本补偿金是乙方工资的组成部分,其金额为每月人民币 元;

2 甲方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时给付乙方上月的基本补偿金;

3 除保密与竞业禁止基本补偿金外,甲方可以根据乙方所在岗位或者所在职务在特定期间的涉密情况给付乙方保密与竞业禁止附加补偿金。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向其发放的保密与竞业禁止基本补偿金包括了对乙方离职后 年内须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补偿费,乙方同意在 年的竞业禁止期间内无另外的竞业禁止补偿要求。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保密义务:

1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触或使用甲方保密信息,应在甲方要求的范围、程度内合理使用;

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保密信息,不得准许或者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保密信息;

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虽不属于甲方但甲方对第三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若因违反该款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4 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现有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应将接触到的所有记录着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并不得备份;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自乙方接触或者掌握甲方某项保密信息时开始,至该项保密信息被完全公开时终止。甲乙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书的变更、终止或者解除,均不影响乙方履行保密义务。

(三)乙方应当履行如下竞业禁止义务:

1 乙方在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己研发、生产或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同类的业务,也不得支持他人研发、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或同类的业务;

2 乙方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 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企业以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担任或兼任任何职务;

3 不论何种原因离职,乙方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保密信息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应当给付乙方的保密与竞业禁止补偿金的,除应全额给付乙方保密与竞业禁止基本补偿金外,还应给付相当于被克扣或者被拖欠保密与竞业禁止补偿金 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岗或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同时乙方应归还已领取的全部保密与竞业禁止补偿金。

(三)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外(损失赔偿按本条第(五)款执行),还应归还乙方在职期间领取的全部保密与竞业禁止补偿金并赔付该补偿金5倍的违约金。

所述损失赔偿包括:

1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为: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2 如果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就该项保密信息已发生的投资额的 %;

3 甲方因处理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此前就保密与竞业禁止事项订立的其他协议的规定,与本协议相冲突的,应当适用本协议的规定。

(二)甲方制定的与保密与竞业禁止事项有关的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财务部门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单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的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范围

乙方对其所接触的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负保密义务。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事项主要包括:

双方在招聘期间、远程培训期间及正式入职后乙方所接触到的所有文本资料、电话记录、传真材料、业务合同、电脑软件、档案资料、录音录像(含光盘)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 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3. 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4. 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5. 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6. 技术、文档资料、计算机内不能公开的资料;

7. 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8. 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9. 招投标价格、招投标预算、招投标书;

10.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11. 公司要求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文档、文本文档等材料;

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1. 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2. 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3. 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4. 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5. 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6. 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保密规范

1. 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填写报送台账(台账需明

确报送日期、报送人、报送资料概况、办理事项、接收单位、接收人或部门、审批人),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每月5号前财务须将上月台账报董事长审阅。

2. 财务部门内部不符合审阅权限的人员需使用相关资料时需进行相关

登记并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财务部门以外任何人员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根据保密级别和资料性质需填写借阅单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执行。

3. 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

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绩效奖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协议。

4. 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

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公司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董事长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5. 公司的任何财务动向,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收款、付款、工资福利发

放,资金计划均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或定期向董事长汇报,必要时需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取得董事长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 保密要求

1. 不泄露、不使用保密资料

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关联公司的秘密信

息资料及固定资产,本岗位涉及保密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等信息不私自透漏给任何保密权限以外的人员;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董事长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任何人泄露甲方及关联公司尚未被公知或公开的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2. 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3. 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

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

担的保密义务,故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5. 乙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的同时,约束其他员工的相关保密协议和制度对乙方同样有效力。

四、 保密资料归还

1. 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

一切载体。

2.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

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 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主动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

五、 违约责任

1. 在实习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实习;试用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调离涉密岗位,并予以行政处分。

2.乙方违反此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在劳动合同期内的,甲方可据此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甲、乙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根据争议的性质可向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津南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