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新设企业在开始日常的经济业务之前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其税务登记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设立登记和核定税种。一、设立登记

2023年10月之前,新设企业进行税务登记需要在完成工商登记后到税务机关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以便明确税收征 管关系的行为。企业新成立、开立分公司、注销后成立等行为发生时需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后就要到税务机关进行设立 税务登记。过去企业登记时需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2023年10月,“三证合一”后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简称“一照一码”。新设立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无须再办理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凭加 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企业登记机关将信息上传至并联审批平台。目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 他类型的纳税人不纳入这次改革,相关登记、管理制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2023年10月1日,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 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 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 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将照面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今后,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 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 版营业执照。

新公司成立之初,企业税务会计需进行工商涉税信息传递,新户报到,三方协议签订及各类资格及发票申领等内容。

企业税务会计需前往当地工商管理局完成如下工作:(1)到工商网上或是柜台进行名称核准,一般提供三个名称进行核 准,避免重名或是不符要求,只提供一个名称核准通过率较低;核准时需同时提供公司注册的地址、资本、经营范围、股东信息 及所占比例等信息。(2)名称核准通过后,提交相关资料:如租赁合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3)拿到营业执照后,到 公安局刻法人章、财务章、私章等。(4)到银行申请开立基本户。(5)签订企业委托银行缴款到税务机关的三方协议,并到税 务机关上交委托缴款协议书和核定税务报到。

实务中,对于非新设企业,当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或注销时,还需要办理税务变更或税务注销。

企业发生以下情形变化的需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生产经 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已实行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 业可向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 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23〕149号)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 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未实行“一照一码”单位纳税人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 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 终止,或被吊销或撤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 记,或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 理税务登记。

一、核定税种

为了方便企业后续的纳税申报、缴纳,企业的税务会计进行设立税务登记后,就要到税务机关进行税种登记。那么我们首先 要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及所涉及的税种。税种按照内容可以分为四个大类,分别是货物、劳务及服务税类,所得税,财产税以及 其他税费。

(一)货物、劳务及服务税类

在货物、劳务及服务税类具体包含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及“营改增”涉税项目。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 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 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2、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 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除卷烟也要在批发环节,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外),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 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 工、批发、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 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3、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 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 挂车、农用运输车。

4、“营改增”涉税项目

自2023年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营改增”,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 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二)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 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 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 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 合伙企业除外。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 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 税。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货币收 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 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对象是指有 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 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三)财产税

1、房产税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 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 入。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和个人征0收0:的00一种资源税。

3、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 收的一种税。

4、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 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5、资源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 税。

6、车船税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 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7、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是海关代为对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船舶征收的一种税。

(四)其他税费

1、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 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对有经营收入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与其他税种不同,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本质上属于一种附 加税。

3、烟叶税

2006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4号)公布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烟叶税。条例所称烟叶,是指晾晒烟叶、烤烟叶。烟叶 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由税务机关征收。

4、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作用: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 金来源。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

5、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税费。缴 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额计算应缴费额,并分别由税务局在征收广告服务业和娱 乐业的增值税时一并征收。

课前小结: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在课前的学习中,以新设企业主线,主要分成设立登记、核定税种两个大模块对税务登记进行讲解

一、设立登记:以最新的五证合一详细说明了设立登记的情况,同时对非新设企业的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进行补充说明。

二、核定税种按照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一)货物、劳务及服务税类

(二)所得税

(三)财产税

(四)其他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