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状的概念

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复查纠正的书状,成为申诉状,又称申诉书。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可以提出申诉状。它是运用审判监督程序维持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准确裁判的一种诉讼文书。申诉案件一般由原审法院审查处理,是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来源之一。

申诉和上诉是不同的,前者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后者则引起第二审程序。

二、申诉状的内容和写法

申诉状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写明以下事项:

1、标题,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写明“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或“刑事申诉状”。

2、申诉人的情况,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申诉人在押,应写明现押处所。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申诉,应当写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同被告人的关系。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诉的,应当将对方当事人的身份状况写明。

3、案由。应当写明申诉人是何人、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何字何号判决或裁定而提出申诉。可采如下写法:“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字第**号邢(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

(二)请求事项

这部分应简明扼要的提出申诉要求,明确提出要求撤销、变更原判或再审,以纠正原裁判之不当。

(三)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是申诉状的主要部分。在写作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针对原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的错误,摆事实讲道理,逐一加以申辩和反驳。在摆事实时力求客观、全面,不应把道听途说、未经证实的传闻作为反驳原判的依据。对于原判适用法律不当的,应当在申诉状中提出正确适用的法律和应当援引的具体条款。

2、为了增强申诉的说服力,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据,以利于查明案件的情况,正确地适用法律。

这部分的写法应当注意的是,申诉状中,除了反驳原判错误之处外,常常列举新的事实和证据,从另一个方面论证原判的错误。

(四)结尾

这部分写明申诉状递交的单位,即写:

此致

****人民法院

写明申诉人姓名,可以使用签名或盖章。申诉人如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具状年月日。如果是代书的,则应注明代书人的姓名和单位。

三、申诉状的格式

申诉状

申诉人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字第**号***,特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原审 书复印件一份

申诉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