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海特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7220

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年2月25日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55元/份

6、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00名,授予数量311.6268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42%,本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公司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于2023年3月11日完成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2日通过公司内网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23日,公司监事会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8月1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9名激励对象授予1281.45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24日,公司完成了首次股票期权授予269名激励对象1281.45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简称:海特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163。

7、2023年 2 月 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年2 月 25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0名激励对象授予311.63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3年2月25日

2、股票期权激励对象:100名

3、股票期权授予数量:311.6268万份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2.55元/份

5、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注:1、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3年至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计算上述相关指标不含因实施本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

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事宜,新增加的股本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股本增加额的计算。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只有在行权日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部行权,具体行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根据公司制定的现有考核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等4个等级,对应绩效系数如下: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份数=该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股票期权总量×行权比例×绩效系数。激励对象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来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23年2月25日作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 100名激励对象授予 311.63万份股票期权。本次公司实际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311.6268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一致。

四、预留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 期权简称:海特JLC2

2、 期权代码:037220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