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电动车驾驶员认为:

“路上车少时,闯个红灯没事”

“就算被查到,也就扣几十块钱”

“哪怕骑电动车违法出了事故,

汽车司机也要赔钱给我”

近日,在赤峰市巴林左旗

一名电动车驾驶员与机动车碰撞受伤

最终电动车承担了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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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王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皇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振兴大街路口时,前方直行信号灯变成了红灯。王某见此时路面车辆不多,于是无视信号灯,径直向前驶去。

与此同时,任女士驾着一辆白色小轿车,正沿着振兴大街由西向东行驶,来到皇城路路口时,前方直行信号灯是绿灯,任女士便放心向前驶去。但是,左侧车道上另一辆正在行驶的小轿车行驶缓慢准备避让前方电动车,任女士并没注意到异样,准备加速通过红绿灯路口,结果车子刚开到过斑马线位置时,王某驾驶的电动车撞了上来。任女士赶忙急踩刹车避让,但为时已晚,轿车的左前侧车头与王某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在惯性作用下,王某被撞到引擎盖上转了一圈后胯部摔在地上。任女士见状吓坏了,赶紧下车查看,迅速拨打了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

事发后,接到报警的赤峰巴林左旗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发路段,勘查现场,并调取了任女士小轿车的行车记录仪。经过详细调查后,交管部门认定,王某存在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而轿车驾驶员任女士由于经过路口时未观察周围情况,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闯红灯的危害

一、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二、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三、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