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通过落户天津123的公众号问我,已经落天津的集体户了,目前还没有买房,孩子马上要出生了,孩子的户口可以直接落在天津吗?

在人才引进落户中一般夫妻一方为本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家庭户口,所生子女应在具有家庭户口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的,需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所生子女可以落单位集体户口;人才集体户口不予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新版《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户口登记在本市单位或人才集体户的公民,在津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社区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1、申请《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居民身份证》;2、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3、《承诺授权书》。”您和您丈夫如果在天津居住生活,可将户籍迁入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的社区集体户,再办理子女的出生登记户口。如不在天津居住生活,可将夫妻中一方的户籍迁移至实际工作居住城市,再办理子女的出生登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