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跟踪的对象

(1)承包的任务:质量、进度、数量、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2)工程小组或分包人的工程和工作

(3)业主和其委托的工程师的工作

1)是否及时完整地提供施工条件

2)是否及时给予了指令答复和确认

3)是否及时并足额地支付工程款

2.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3.合同实施偏差处理措施:组织措施(人员、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4.合同变更包括合同价款、工程内容、工程的数量、质量要求和标准、实施程序。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变更。

5.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7.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