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有用。其实不管涉嫌什么罪名,只要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都有权委托辩护人。但在案件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而辩护人的责任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首先,由于我们律师的特殊身份,目前只有律师有权和您的家人见面。而法律赋予了律师会见权、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等等,我们律师可以通过会见您的家人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并有针对性的和您家人进行有效沟通,同时了解您家人的身体是否健康,有无遭受等不法待遇,可以通过申请争取帮助您的家人早日获得自由,可以通过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工作对案件走向有进一步评估,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收集到对您家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其次,鉴于我们律师的特殊身份,我们在案件的各个阶段都可以和侦查人员、人、法官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

再则,由于证据材料的审查、证据规则的运用是极具专业性的工作,涉及各种专业法律文书的书写,如《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一审辩护意见》...我们会尽可能发现证据材料存在的瑕疵,写好相关的法律文书,努力改变整个案件对您家人的不利走向;

最后,我们庭立方的律师们,经过多年的实战,具备丰富的庭审经验,可以灵活的应对庭审中出现的各种状况,在法庭上与公诉人分庭抗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