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变得更容易了

新规第三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规定写明:

对于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这背后的含义即是,社会危险性的高低成为判断能否取保候审的主要条件,社会危险性较低的非暴力犯罪、经济犯罪、行政犯罪等,都应当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将被越来越多的刑事案件所适用。

新规还制定了多项配套规定让取保候审更加顺畅,例如可以在当事人暂住地取保候审,简化被取保候审人申请离开居住地的审批程序,规定退还保证金的便利途径等。

二、取保候审变得更明确了

新规对于适用取保候审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对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取保候审“特定的场所”、“特定的人员”、“特定的活动”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对于“严重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也明确要求参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认定。

三、取保候审变得更规范了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的监管和惩处措施变得更为规范,新规加大了被取保候审人违规惩处的力度,对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逮捕等措施的条件、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

新规也明确了异地取保时未在规定期限报道的后果和措施,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申请离开居住地的条件、批准程序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等。

四、写在最后

新规对于今后的刑事案件走向具有重要的意义,种种规定都在向我们传递着一个非常关键的信号:

我国的司法机关正在非常坚决地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换句话说,以后无论是取保、不起诉还是缓刑,都可能会越来越容易。

当然这种容易是具有相对性的,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依然无法获得好的结果。

如果屏幕前的您遭遇了刑事案件,最好的选择就是寻找专业力量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