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洁)2月9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公告显示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因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达标,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3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的744000股限制性股票。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事项,未对前述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深交所要求洪涛股份说明长期未完成回购注销的原因等的情况。

公告显示,深交所要求洪涛股份从五个方面给出说明,其中,要求洪涛股份说明长期未完成回购注销的原因,存在的主要障碍,是否违反《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洪涛股份全面梳理股权激励实施情况,并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办理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具体原因,尚需支付回购款的金额,拟采取或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后续注销计划。

公告同时提到,三季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3亿元,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货币资金情况、负债及营运资金需求、尚未支付股权回购款的金额等说明未支付股权回购款的合理性,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是否真实可用,是否存在被第三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并结合前述回复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等。

此外,深交所要求公司针对前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具体情况,是否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时,要求其说明公司已履行完毕股份注销的审议程序但未办理实际注销手续的股份是否具有表决权,相关股东是否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投票是否应计入有效票,是否会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合法有效等。

编辑 王琳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