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借条没写还款日期,对方不还怎么办?

朋友借钱不写啥时还款 怎么追讨海都特邀律师为您解答,听听关于“借条”那些你不知道的事

借条落款怎么写_借条的落款_借条落款是什么意思

去年七月份,蓝先生和朋友签订的借条

闽南网6月11日讯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借条没约定还款日期,对方一直拖着不还,债权人又该怎么办?

市民蓝先生就遇到这尴尬事,一位朋友因资金周转不过来,曾向他借了2万元,可如今朋友的小吃店倒闭了,钱还没还上,人就闹起了失联。让蓝先生追悔莫及的是,当初拟的借条竟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昨天,他拨打了海都热线通咨询,该怎么追回借款呢?

借走2万近一年

朋友搬走又失联

近两年前,蓝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卢某王,由于两人都是漳州市漳浦县人,分外亲切,很快便熟识起来。

卢某王在漳浦县城经营一家烧烤小吃店,去年7月份,由于资金周转不过来,他向蓝先生开口借了2万元现金,并请店里的帮厨王某然做担保人。昨天,蓝先生向海都邦邦出示了这张借条、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分别是卢某王和王某然的)。在一张A4大小的白纸上,写着“借条”二字,载明“兹向蓝某印借来现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此据”。并留下借款人、担保人的签名、指纹印和联系方式,落款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

然而,去年底,卢某王的小吃店突然关门,蓝先生这才多留个心眼,问对方何时还钱。“起先还能通上电话,现在打过去却始终无人接听。”他多方打听,得知卢某王之前住的老房子要拆迁,人已经搬走了,不知去处。而担保人王某然,只知道是省外人,小吃店关门后也不见了踪影,联系不上。

“失误了!”蓝先生叹气,他后悔没有在借条上约定还款日期,也没有记录资金往来原因。他称,借条是卢某王草拟的,当时两人认识还不到一年,出于信任,又见对方开着实体小店,他更觉安心。但如今,钱款借了将近一年,他该怎么要回来呢?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借条没写还款日期,对方不还怎么办?

律师建议

法律程序

海都记者咨询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她指出,借条或欠条,有无还款期限,在法律上追诉时效将大不相同,但法律上更倾向保护蓝先生这类受害者。鉴于蓝先生目前的情况,罗律师建议走法律程序,即使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出席审理,法院同样能进行受理起诉,并依据事实判决,两人名下登记的财产可作为执行标的。

有无还款日期

诉讼时效大不同

罗律师介绍: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之日起,债权人有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从借款之日起,债权人拥有最长诉讼时效,20年内可以主张诉讼维权。

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之日起,有两年的诉讼时效期;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自结欠之日起,诉讼时效两年。

借条、欠条分不清

如何写才有保障

生活中,很多人对“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含义缺乏认识,致使在出具条据时,误将借条写成欠条,或误将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时有发生。

罗律师介绍,借条和欠条,虽都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但相比之,借条是因借款事实产生,欠款则是货款纠纷、租赁之类原因引起。而蓝先生和卢某然明确是因借款事实,写借条是没有错的。

在打借条或欠条时,为方便像蓝先生这类情形诉讼维权,条上需注明借款人、欠款人、借款时间、借款金额、金额大写、还款时间、签字、按指纹、盖章等基本项目,此外,最好附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海都邦邦 吴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