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的,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诉讼请求,即基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问题的请求。

3、陈述事实与理由,即写清结婚的过程,基本情况,离婚的理由,第一次离婚的情况,对财产、子女等问题的意见。

4、写明起诉时所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原告签名按手印。

起诉状的具体内容因人而异,需要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