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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军路,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妻子是老家一名事业单位的员工,我们结婚3年,现在孩子也快2岁了,马上就要面临上幼儿园,需要结婚证,但是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保存在我这里的结婚证被遗失,我想问下该怎么补领?需要哪些手续呢?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据小编了解,证据相关政策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相关证件去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所需材料如下: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

2、当事人应当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档案。如有证件信息变更或人员信息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上信息与结(离)婚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补领结婚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补领离婚证提交本人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