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育政策调整,生育三孩奖励提升,独生子女家庭还有优待吗?

根据广东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表示积极实施生育三孩政策,以此来促进人口增长。数据显示,广东2023年常住人口增加了60万,但人口出生率也是在下降的,这种背景下优化生育政策,是有必要的。

目前,广东也在重点组织落实三孩政策,清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符的制度。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生育情况全面脱钩。具体来说,生育三孩,在广东可以享受哪些奖励呢?

一、休假。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基础上,女方再延长80天,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在子女年满三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10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也不影响晋升。

二、享受优惠。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的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三、报销待遇。参保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比如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手术费以及生育津贴,都可以足额享受。

此外,在个税(比如照护3岁以下幼儿的可减个税)、教育、劳动保护等方面也会给予一定照顾。

那么,此次优化生育政策,对于以前的独生子女家庭来说,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优待呢?

可以的。方案中已经明确,对于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也就是2023年以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的各项奖励政策,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动态调整。

因此,独生子女家庭也不用担心,自己的待遇会取消或者降低。

目前,广东在独生子女奖励方面,主要有这么几项,一个是独生子女的保健费,在独生子女满14岁以前,每月有不低于10元的保健费;一个是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给予奖励金。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每年有960元的扶助金。

此外,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等情况的,还可以获得特别扶助金,每月有几百块钱不等。当然,广东各地在独生子女奖励标准上也会有所差异,比如深圳,深圳对于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人),每个月奖励160元。

那么,大家对于广东的生育政策怎么看呢?你会选择生育三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