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离婚已经屡见不鲜,不仅仅没有感情基础的会离婚,就连恩爱数年、十数年的也有可能会离婚,离婚就面临着分割财产、争夺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对于财产的分割,房子占一大头,离婚的双方都想要房子,房子如何分割呢?

本文针对男或女一方婚前买房的情形,简要梳理了以下三个观点: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在婚后房产证上也未加另一方的名字,离婚后,该房产视为婚前财产,另一方不得分割;如婚后在房产证所有权变更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或者说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首付款的出资、还贷比例、夫妻双方是否长期共同生活、婚姻关系存续时长等因素进行分割。

3、一方婚前以另一方名义全款购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需要考虑出资情况,以及未出资一方在婚后对家庭的付出等因素。

4、一方婚前以另一方名义购房,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如能证明婚前出资的,首付款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依法分割。

5、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买房且付清全部房款,但房产登记到一方名下,在离婚时,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双方对该房产按份共有;如出资的一方不能证明其出资,则只能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

6、一方父母在子女购买婚房,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予,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果双方对房产的份额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对房产进行分割;如双方父母均出资,在离婚时应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7、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支付了部分购房款,婚内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在离婚时一般视为共同所有依法分割。

8、一方父母在婚前为自己的子女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