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本律师介绍了一起男女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而准备协议离婚,然而男方缺乏基本的诚意,在离婚协议书中玩文字游戏,设置圈套,意图侵占女方母亲为女方个人所购房产的情况。

本离婚律师随即将分析结果向当事人进行了反馈。比如在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上,男方要求将女方母亲全款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房产描述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其实该房屋乃是女方个人财产。获得本律师的意见后,女方马上又和男方进行交涉,要求修改上述条款。男方对此的解答竟然是:“如果不写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屋在未来会涉及遗产税的问题。”

对于男方如此莫名其妙

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律师-离婚律师咨询地回答,本律师当然不能接受。首先,政府尚未实行遗产税。其次,遗产税是就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所需要交纳的税。这和离婚协议中是否写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关系呢?如此奇葩的理由分明是在愚弄女方不懂法律。更加印证了本婚姻律师对于男方缺乏协议离婚的诚意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