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三孩政策马上落地,但好多人不一定知道二胎的政策和辅助措施,下边我整理了下我们河北的二胎政策希望能对要二胎和拼三胎的你有所帮助。后边有报销项目和金额统计以及相关流程。

河北二胎奖励政策

一、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期间通过计划生育网上办理平台或者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进行登记。

二、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婚假和产假问题,《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这就意味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

三、三种情形可申请生第三个孩子

《条例》规定,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明确再生育审批程序

符合《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审核、审批各不得超过十五个工作日。而且,审批期限不包括病残儿医学鉴定时间。对批准生育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生育证》;对不予批准生育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五、超生要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条例》规定,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对生育双方按以下标准各一次性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该《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的,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2.5倍的金额征收;是民营企业经营者和个体劳动者的,按本人上年度纯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

是城镇无业居民的,按本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是农村居民的,按本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的金额征收。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育第四个子女的,按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征收金额各加百分之百征收;生育第五个以上子女的,征收金额以此递进累加。

因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的,按双方子女总数计算子女数,比照上述标准征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对收养人按其子女数同样比照上述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不符合《条例》规定而生育的当事人,《条例》明确规定,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给予处分;是其他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六、领独生子女证父母仍有奖励

《条例》规定,对自2023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七、生育保险报销项目和数额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5、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八、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正常生育享受生育津贴98天;

2、难产在正常生育天数上增加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晚育的,增加30天;

5、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6、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

7、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

8、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

9、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

10、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

11、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

12、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

13、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

14、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

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2、生育保险缴纳一年以上;

3、生育报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十、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诊断证明书;

2、住院费用收据;

3、生育出院记录;

4、生育出院费用明细;

5、生育证;

6、出生医学证明;

7、《河北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份;

8、《河北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两份;

9、夫妻双方户口本/页原件;

10、个人身份证明。

十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递交相关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2、用人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使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系统申报;

3、所在单位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河北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河北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明细表》,并签字盖章;

4、用人单位每月的1日至10日向生育保险管理中心递交材料,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5、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递交材料进行审核,提出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意见

6、通过审核,将材料报送主管主任审批,审批通过后,当月月底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