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对于拒不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到法院参与诉讼需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会给对方增加胜诉的几率,即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判,法律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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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判,法律如何规定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答:

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可以继续起诉。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也不得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仍然可以实现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析:

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没有继承起诉的,可以通过公司催告或者是催收函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的,如果是债务人自觉自动自愿还款的,债权人收取的还款受到法律保护,不属于不当得利的范围。

债务人如果在催款承诺书上签字的,即可成立新的债权,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债务超过时效,这并不意味着债权的灭失,债权人失去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权利本身及请求并不消失。

在诉讼的过程中,在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自己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权人往往积极寻求法律的保护。

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还可采取一些保全措施,以使债权实现达到最大化。最典型的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诉讼保全措施,如能恰当,准确的运用诉讼保全措施,可使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顺利执行,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银子”的负面现象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