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或者5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目前全国范围内这种情况十分少见,暂时也没有具体的解决政策。不过就少数几个个案来看,一般都是采用缴费续期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一、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何区别?

1、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是私有财产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向组织、机构、个人出让土地使用权利,它是有年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国家根据开发商开发的类型不同,出让的年限也不同,一般如下: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3、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在于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你的房子没有完全毁灭,你就一直享有拥有权,土地是国家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根据项目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年限也不同,一般分为40年、50年、70年

二、4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怎么办?

有法可依。大致可以归纳为:到期会自动续,补个差价就可以。但是,怎么补,补多少,目前的《物权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舆论以及各地意见,总结归类为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1)重签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对业主进行补偿。

(3)国家回收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