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李先生生前立了一份遗嘱,约定把自己的一套128万元房产留给孙子,并进行了公证。没想到房子拆迁,李先生的儿女却闹上法庭,要求继承房产。

李先生和妻子是二婚,李先生和前妻有一个男孩,离婚后孩子跟着前妻一起生活。后来,李先生又结了婚,生了一儿一女。

第二次婚姻后。李先生感受到家庭的重要,因此非常注意维护家庭关系,所幸一家人关系融洽其乐融融。幸福自不必说。

但是李先生却有一个心病,就是对于和前妻一起生活的儿子,总有一份愧疚在心,每到一家人开心愉快的时候,李先生就会不自然的想到大儿子。

而前妻对于李先生恨之入骨,加之两人都有了各自的家庭,也就来往很少。

尽管和大儿子见面非常有限,但是在李先生心里,时常惦记这孩子,知道孩子长大结婚,李先生给了一些钱,儿子却没要,这让李先生过意不去。觉得自己没有做好父亲。

后来得知儿子有了孩子,李先生非常高兴,和儿子表达了想见孙子的愿望,儿子成了家,也似乎能理解李先生当初的选择,因此也就接受了李先生对孩子的好意。

李先生非常在意这个孙子小文,小文也似乎比较喜欢爷爷,尽管奶奶不太喜欢他们来往,不过孙子偷偷的收到爷爷的礼物,总是非常开心。

后来,大儿子意外离世,只剩了孙子,这让李先生心里非常难过,也想给孙子更好的补偿。于是李先生决定给孙子留下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孙子慢慢长大了, 李先生也觉得自己不久于人世,于是李先生便立了一份遗嘱,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指定留给孙子小文。而因为房子是老房子,当初大家都没在意。写好之后,李先生还进行了公证,做好公证后把文件交给了孙子。

不久李先生离世了,本以为这房子就是小文的了,没想到房子被划到了拆迁的区域,结果被通知可以获得补偿款。这下除了小文以外,其他几个儿女都闹了起来。

他们认为,小文无权继承父亲的房产,他们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人人有份。

小文很奇怪,自己有爷爷留下的遗嘱,房子当然归自己所有,就算拆迁也是自己的才对。但是其他人却并不这么想。小文坚持不给,其他人坚持不让,双方僵持不下,闹到了法庭之上。

然而,让人意外的是,法庭居然判定,小文没有房子的继承权。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李先生的遗嘱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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