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什么情况保密协议无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司保密协议离职后还生效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是不是就无效

【法律分析】

保密协议并不会由于没有保密费而无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对企业或他人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是员工或任何人的法定义务,不得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就像不得侵犯他人其他财产(如房屋、汽车等)一样是当然的法定义务,有没有支付保密费均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A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此协议是否有效?或者在何种情况下有效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但签订了保密协议和工作协议,保密协议和工作协议有效。如果工作协议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的,可以视为劳动合同。

公司订立的工作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向公司主张二倍工资;也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项规定,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之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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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保密协议无效

保密协议无效的情况主要是如下两类:1、《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该条款将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延续到了劳动合同终结后。2、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如何判定保密协议无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签订的保密协议无效:

(一)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的保密协议;

(三)保密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之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保密协议哪些是不合法的

保密协议不合法的情形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之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之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之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之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保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白纸黑字签定的保密协议当然是有效的(所以不要随便签),只有违法的条款才是无效,但其他没有违法的条款还是有效。没有看过你们的保密协议,不能简单地说有没有效。

关于约定竞业限制(保密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保密费)这点,则有以下意见。

1、如果你们离职后履行了保密协议,但是老板没有支付经济补偿,你们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主张按平均工资的30%(低于地方的更低工资的以更低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两年的经济补偿。依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2、如果你们离职后不履行保密协议,当然,你们是不能主张经济补偿,没有义务何来权利?那么老板能不能追责,法律没有规定。情况和你们没有履行保密协议一样,企业没有尽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又何来主张你们履行保密协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