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自治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哪些

1、主权原则。主权在业主,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业主采用民主的方式作出决定,重大问题由全体业主决定

2、程序原则,制定议事规则,一切决定要依法和依规则来作出。

3、分权制衡原则,建立业主自治组织,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分别设立,相对独立,相互制衡

4、保护少数原则。

5、直选原则。业主委员和业主代表均由业主直接选举产生。

6、非导力原则,可以和平请原,但不可采取显力行动。

7、参与原则。业主按程序有序、有效参与,投票和竞选业主委员,业主代表是参与的积极形式。

8、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责。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物业管理的范围有哪些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

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

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

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

7、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建筑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

8、多种生活服务。进行公共楼道、楼外道路及公厕的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等常规服务;开辟夜间收费停车场、收费农贸市场、旅游服务、养花种苗出售等经营服务。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弥补管理经费的不足。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北京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