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形式合法

无论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02遗嘱现有五种法定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法定形式。

每一种遗嘱都有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要求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见证人亦有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关于遗嘱的法律常识,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几种主体均不得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全程参与遗嘱的订立过程且由见证人代书遗嘱是确保遗嘱真实反映遗嘱人意思表示的必要条件。

03遗嘱的效力

法律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依法确认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它是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与其他遗嘱方式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其他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而如果数份遗嘱是以不同形式订立的,应当以是否有公证遗嘱为标准,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的撤销同样需要公证程序予以撤销。

04结语

太多的家庭因为财产分割而四分五裂,太多“浓烈”的亲情,在遗嘱生效之时变成了“强烈”的“战火”,最终可能通过法律将争议公平地解决,但结果却导致的是亲情的彻底割裂,因此心里一个“贪”字,太过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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