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您是否碰到立了有效遗嘱也无法实现财富传承的风险

第一节 遗嘱继承实务

精要重点遗嘱是避免法定继承常用有效的基础法律工具,容易产生纠纷,但不可缺少,有全部财富“兜底”传承的功能!

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程序较为繁琐,充满风险,对于中高产家庭财富传承,遗嘱难以避免纠纷,不是最合适的方案。

财富的继承方式一般分为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赠,而遗嘱继承、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赠与工具在财富继承中通常用来替代遗嘱,特别在遗产税存在或较高而赠与税较低或有优惠政策时,财富传承人通常选择生前赠与给被继承人或直系亲属。

故事1 您是否碰到立了有效遗嘱也无法实现财富传承的风险 亿万企业家立了有效遗嘱却实现不了愿望,后代仍反目成仇

王先生是江苏企业家,有两段婚姻,和前妻生了一个长女,后娶了一个年轻太太鸿女孩生了两个儿子。富豪有严重的“三高”慢性病和冠心病,为做好家庭财富传承安排委托资深律师,在严格程序和录音录像辅助下立了一份有效的遗嘱并做了公证,律师作为遗嘱管理和执行人,但在此之前王先生没有认真听取家人的想法和诉求。王先生一年半后逝世了,举办丧礼后在律师组织下,王先生亲人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律师当场宣读了遗嘱。遗嘱的分配是公平合理的,给父母、大女儿、现任妻子、两个小儿子都有足额的分配,还照顾到同母异父的妹妹。但没有考虑人性的复杂,没有设置惩罚机制和内部纠纷协调机制,遗嘱没有设计成生前信托或遗嘱信托。

在律师宣读完遗嘱,前妻和长女主张遗嘱是假的,长女认为自己分配少了,且没有分配到公司股权。当然这个时候遗嘱的真实与否并不重要。现任妻子拿着公证遗嘱跑到了房产登记中心要求办理上海两套房产的变更,因房产中有王先生遗产份额且存在争议而被拒绝,被告知要先做继承权公证。现任妻子又去了银行和保险机构,拿着公证遗嘱要求做财产分配,均被拒绝。

现任太太鸿女孩不得已向律师付费咨询,什么是“继承权公证”。获知大概程序,先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员要把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都叫到现场,同一时刻同一地点做继承权公证。很显然长女不同意,这个继承权公证就做不下来,而前妻可以此为条件要求谈判并获得部分王先生的遗产,至于什么理由也已经不重要,她是长女他妈。前妻和长女狮子大开口,双方谈不拢,后来现任太太和两个儿子作为原告,将王先生父母、王先生妹妹和长女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官司打完一审又打二审,打完二审还申请了再审,前后一共打了整四年,最后确认了遗嘱效力,所有继承人可以通过生效的判决办理遗产分配了。王先生名下的资产都将被冻结不能使用,期间律师费、诉讼费花了200多万无法从遗产中支出。期间王先生的母亲过世了,公司经营不善濒临倒闭,鸿小姐独自带着两个孩子和部分财产不得不改嫁给了隔壁老王,王先生父亲对鸿女士也产生了强烈的不满。

故事2遗嘱即使有效,也很容易产生继承人间利益冲突

W先生是JY集团的创办人、董事长。多年的创业与发展辛苦颇多,在风光之下却未曾安详成果,操劳成疾,最终因肠癌病逝于本世纪初,年仅三十多岁。W先生设有遗嘱,于是YJ集团发布公告:根据W先生生前的安排,其名下遗产公司50%的股权中,5%股权转给其兄现任股东WJ先生,5%的股权转给其弟现任股东WH先生,40%的股权转给其长子WS(未成年),并委托WJ、WH先生共通代为管理。

那这样安排不是很合理,很清晰么?但是你想不到的是,3天后,JY集团的信任董事长WJ先生伙同WH先生出面“澄清”,出了另一份公告,遗嘱被篡改了:

(1)40%是留给亲属及长子的。

(2)这40%并非指JY集团公司的,而是上海JY公司,前者价值近30亿人民币,后者仅不足10亿。

那么如果按照第一份上海JY发出的公告,W先生的长子将拥有40%的股权,两位掌管集团的叔叔伯伯各继承5%。但是经过“更正”后,W先生的长子不仅继承的遗产大幅减少,而且还很可能失去对家族企业的控制权,这是非常关键的。前者对40%继承权有纠纷的是WS的兄弟姐妹、父母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后一份公告使得40%继承权加入了叔叔伯伯。当然,W先生临终托孤不得不依仗其两个弟兄,不得不在遗嘱中加入这两个人以案说法--您是否碰到立了有效遗嘱也无法实现财富传承的风险,同时也引入了无穷的法律风险。

那么,通过上述两个案例,我们大概了解了遗嘱天然的不稳定性,立遗嘱人也没法再对遗嘱进行解释,立遗嘱人生前也没有安排遗嘱保护人和遗嘱执行人,特别是在没有律师团队的规划下,当然更容易产生纠纷,更容易产生歧义了。

故事3 遗嘱适用成功但纠纷不断的典型案例

许*庐是中国著名的文化名人,他在去世前留下了一份详细的遗嘱,明确了财产和艺术品的分配方式。画家许*庐的遗嘱传承方案经历了漫长的家人之间诉讼和纷争,因为意外发现的一张合影照片中背景为该遗嘱,最终被司法确认为有效遗嘱。许*庐的主要主要遗产文物、书画、房产和股票等,由他的两个儿子分别继承了其中的一半,同时将部分自己珍藏的书画和文物捐赠给了故宫博物院和北京大学等公共机构。其遗嘱传承过程充满危机,但最后不仅保证了家族财产的合法传承,也为公共文化事业做出了贡献,体现了遗嘱在传承实务中的作用,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是一个典型的方案选择较为失败,但传承目的成功实现的案例,说明方案设计的重要性。

以案说法--您是否碰到立了有效遗嘱也无法实现财富传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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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桂 《中国式财富管理传承工具大全实务》书籍内容分享系列

马华桂,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硕士,《银行家》期刊撰稿人,律师和理财师证书,发表十多篇家族信托文章。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民事与刑事交叉法律,家庭财富管理、规划和传承。我的目标是事前做风险规划,避免诉讼的发生,维护家庭的稳定。

使用保险、信托,代持,协议,理财产品等金融和法律工具做家庭财富管理、婚姻规划、家族企业、文化、财富传承。拟将出版书籍《家庭财富中国式管理传承工具大全实务》《中国式家族信托合同条款设计思路和实务》部分内容发布于网络,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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