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个税怎么税收筹划将综合税负降至5.18%以内,节税高达80%

分红,亦称利润分享,即分配红利的简称。1899年在巴黎举行的“国际分红会议”中指出:“分红是指企业单位提拔一定比例的盈利,分配给该企业单位一般被雇员工的报酬,此种报酬按自由协约的计划,事先订定提拔的比率;比例一经决定,即不得由雇主变更”。美国芝加哥大学罗勃·桑纳德教授对分红定义为:“所谓分红,简言之,是指受雇员工在其正常薪资之外,分配一部分雇主所得的利润而言”。

一般公司交完增值税,扣完一切费用以后,如果还有利润,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如果股东分红,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500万的税前利润,需要缴纳125万的企业所得税,分红还要再交375*0.2=75万的个人所得税,股东真的拿到手才300万,税负率是200/500=40%。

而我们提供的服务,通过一系列的税务筹划以后,可以帮您做到5.18%以内的总税负,作为公司老板和财务的您能不心动吗?

具体实施方法:

目前我国重庆、湖北、上海等地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总部经济模式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这里以把企业注册到我工业园区为例【Tel:132-7193-5807】。

入驻重庆、湖北园区享受的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财政扶持;

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予以财政扶持。

扶持周期:按月交税(申报次月扶持)

【另外纳税大户可以一户一议,某些行业除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还可以同时申请享受地方性园区税收优惠叠加政策】

股东年终分红享受地方财政扶持个人所得税30%予以财政扶持

以上面500万的税前利润筹划为例

企业所得税扶持:125万*40%*30%=15(万)

个人所得税扶持:75万*40%*30%=9(万)

此外,除了以上两个园区的有限公司优惠政策也可以申请上海、湖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

通过业务分流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申请上海、湖北的核定征收,通过核定征收,比如成立相关工作室,或者科技中心,企业管理中心等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在0.5%--2.1%(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下),0.5%-3.1%(一般纳税人),一家小规模核定征收个独企业综合税负最高不超过5.18%,相对同样业务体量的有限公司总体能节税80%左右,相对于有限公司缴纳的25%企业所得税而言,是具有很大节税优势的。

那么哪些行业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呢?

服务行业、建筑行业、软件开发、商贸行业、规划设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等企业的入驻,以及收入非常高的高净值人群,比如公司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网红、讲师、行业专家、专业顾问、设计师、律师、私募管理人、基金经理、作家等等。或者高利润的行业,例如建安企业、服务行业、设计企业、营销策划、软件开发、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展览、技术服务、医药企业,网络游戏科技公司,投资咨询,房地产行业,文化体育等等。